一九八九年七月,就在祁同伟即将结束调研之际,《鹏城特区住房保障试行办法》正式颁布。这是内地第一个系统性的住房保障地方政府规章,开创了全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先河。
《试行办法》基本采纳了祁同伟提出的分层次保障理念,明确规定:
特区设立住房保障基金,多渠道筹集资金;
划拨专门土地用于保障房建设;
建立严格的申请、审核、公示制度确保公平;
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家庭收入变化调整租金水平或要求退出;
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和运营。
《试行办法》颁布后,特区政府迅速在Lh和Ft两个区域开展了试点工作,计划首批建设5000套保障性住房。
消息公布后,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。普通市民和新移民纷纷称赞这是为民办实事的大好事,一些学者则称之为ZGtSShZY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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