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条,第一条是:厉司寒每月给苏团两千万作为零花钱,只属于她的零花钱,其余合理所需由厉司寒负责。
而苏团需要做的就是尽到妻子义务,但仅限于表面配合。
第二条也很简单,两人就是表面夫妻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,所以不牵扯任何私人情感。
更重点是苏团不能对厉司寒产生男女之情,不准喜欢上他。
如果一旦厉司寒发现她喜欢上了他,那么马上解除婚姻关系,并且厉司寒每月给她的零花钱也要全部退还,至于离婚补偿到时候再另议。
这里厉司寒还附加了一小条,如果苏团违约在先,离婚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是苏团给予厉司寒补偿。
看完后,苏团惊得手上拿着的头盔直接掉到了茶几上。
两千万!
每个月!
那一年是多少?
苏团眼睛珠都要瞪出来了。
厉司寒挑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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