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犯:段金全
出生日期:1975年
籍贯:云南大理巍山自治县大仓镇
犯罪行为: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、抢劫罪
本案的案犯段金全,是一个极其变态凶狠的流浪汉,此人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,流窜广西、云南、湖南三省十几个城市,抢劫强奸作案二十多起。
案犯总计强奸14人,并且残忍杀害了其中6名年轻女孩,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七岁,这孙子可以说是猪狗不如。
此案被列为2005年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,同时也是云南省公安厅同年发出的第一份全国A级通缉令。
由此可见,此案在当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,导致当时很多老百姓,看到流浪汉都得躲着走。
而且段金全落网之后,毫无悔改之意,竟然大言不惭的说道:“裤裆里长了个勾巴,就是用来干这事的,这些女的都活该,谁让她们长的像我前女友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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